神是我們終極的幫助

看新聞,天災人禍幾乎無日無之。前月印尼蘇拉威西島地震引發海嘯,造成2,100人死亡,240萬人受災,是天災;上月重慶一輛巴士墮橋沉江,事緣一乘客因「飛站」與司機發生爭執、互毆,令巴士失控墜河,15人無辜葬身河底,是人禍。9月16日颱風「山竹」橫掃香港,是我們記憶猶新的天災,若9月16日發生天災,9月17日就有人禍,當日上班一族真是苦不堪言。若天災人禍牽涉我們的親友,就成為我們的苦難了。面對苦難,誰是我們終極的幫助?

最近查考和默想詩篇第四十六篇,給我很深的啟廸和極大的安慰。第2、3節描述地震、海嘯,是天災;第6節「萬邦喧嚷,國度動搖」,第9節提及戰爭、弓、槍、戰車,表示打仗,是人禍。根據《和合本修訂版聖經》,「神」、「至高者」、「耶和華」出現了共12次,貫穿整篇詩篇,好明顯,在天災人禍極大患難之中神是我們終極的幫助。

在第1-3節,詩人開宗明義表明神是我們最安全和穩妥的倚靠,「隨時」一字的文法所引伸的意思是「我們常常尋找」,有主動尋求神幫助的意味。面對極大的天災,詩人並不害怕,非因他懂得逃避災禍,乃是他曉得主動尋求神的幫助。遇到困難,我們通常馬上想出一連串解決方法,調動資源,找人幫忙,其實我們應先主動尋求神的介入和幫助。

在第4-6節,當神臨在(「河」代表神的同在,參賽卅三21),我們就經歷平安、歡喜。神臨在聖城,城內充滿歡喜,必不動搖;城外卻喧嚷動搖,充滿紛擾,是何等大的對比!因為「到天一亮,神必幫助這城」,這句可譯為「神會幫助這城,以至轉向黎明」,當神一出手,黑暗終結,光明來臨。神對我們的幫助是無可阻擋的,但我們須敏銳神的臨在和幫助。若您每天能安靜片刻、靜心回顧,會發現神恩處處、恩典滿途。

在第8-11節,有四個命令式動詞用來描述人:來、看、休息、知道,都不是什麽具體要做的事情。我們要「來」,不因逆境低谷、環境惡劣而逃避,反要勇於面對。我們要「看」,把目光、焦點從苦難中轉向神,思念神的大能和恩惠。我們要「休息」,表示完全放手,交託於主。我們要「知道」祂是神,神明白我多過我明白自己,神愛我深過我愛自己,祂是有大能、恩典和憐憫的神。此外,有五個動詞用來描述神:使地荒涼、止息戰爭、折弓、斷槍、焚燒戰車,充滿神的作為。唯有放手讓神工作,我們才會得到真正的幫助。我們不是什麽都不做,乃是仰望神、順服神的帶領而作,配合神的作為。

人不應追求趨吉避兇,既不可能(腓一29、帖前三3),亦無益處(太五10、羅五3-4、雅一2-4)。在苦難中,我們要主動尋求神的幫助、敏銳神在生命中的作為,更要刻意放手配合神的工作。宣道會創辦人宣信牧師(Albert Simpson)說:「在許多事上,最好的處理方法,就是不要處理,若我們在旁忙亂不休,反會破壞了神一手安排的好事。」我想宣信牧師對詩篇第四十六篇必定有很深的體會。

 

陳啟興牧師
2018年11月5日

生命的光

最近家中多了一些訪客,這些不速之「嚇」叫「小強」,而我太太天生是十分害怕「小強」的。有時「小強」一家飯後出來散步,驚嚇着我太太,我當然愛太太勝於「小強」,遂出手擊殺,「小強」一家慘遭滅門。後來放置了殺曱甴藥,「小強」少了現身,但仍時有其踪影。廚房因有食物和氣味,是「小強」出沒的重災區,有時甚至跑到客廳、書房和睡房。弟兄姊妹知道後,紛紛提供有效的滅蟲藥和滅蟲公司的資訊,尤是感激。在未徹底消滅「小強」之前,我發現了一個雖「治標不治本」但仍頗有效的方法,就是把廚房燈長開。晚餐後,碗碟也洗好了,我們仍亮着廚房燈光,「小強」怕光,不敢走出來,只能藏身於黑暗之中。

這令我聯想到人,怕光的人只會永遠躲藏在黑暗之中。耶穌說:「我在世上的時候,是世上的光。」(約九5),又說:「我就是世界的光。跟從我的,必不在黑暗裏走,卻要得着生命的光。」(約八12)。不錯,耶穌是真光,祂要光照所有的人(約一9),使我們知道真我的實況並認識真神,若我們怕光,只能永遠在黑暗中行走。何不拿出勇氣來面對真光的光照?被耶穌光照,生命必會改變,認真相信和跟從耶穌的人,生命必有翻天覆地的改變。若被光照,我們的價值取向、人生目標、心思意念、言語行為都會有所不同,會被踢出安舒區,甚至人生會經歷動盪和拆毁,但至終我們會被重建並得着真正豐盛的生命和永生的盼望。

可惜現實是「光來到世上,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,不愛光,倒愛黑暗,這就定了他們的罪。」(約三19),人怕惡行被顯露,怕自我中心的生命模式被改變,所以不願意接受耶穌這真光。不要怕光,不要怕被顯露,不要怕改變,憑着信心與盼望堅定地相信並跟從耶穌,可以逆轉人生,使我們從黑暗步向光明。

 

陳啟興牧師
2018年11月12日

神愛不變

世事變幻無常,天氣可驟晴驟雨,股市可大上大落。人生也無常,禍生肘腋,難以逆料。上週五數名男子涉嫌不滿修車服務而衝入車房刑毁一輛跑車,車房東主夥同另外兩名車房技工追出,將其中一男子毆斃。該男子因不滿服務而喪命,三名車房工人因一時氣憤而誤殺他人,涉案人士的家庭突遭巨變,事前誰能預料?

人生無常,有順有逆,有喜有悲,在莫測變幻之中,不變的是神的愛,神的愛是幻變中的永恆。我從與師母多年生活中深諳這道理,我追求師母時她嬌小玲瓏、婀娜輕盈,尤記婚宴當晚我要抱起師母繞場一周,當年做得到,搏得全場掌聲。經過歳月洗禮,生過孩子之後,師母的份量與日俱增 — 身體如是,在我心中更如是。今天我只能擁抱師母,卻不能抱起師母。人生變幻無常,師母的身量變了,但我對她的愛始終如一。

比較人間的愛,神的愛更波瀾壯闊、驚天動地,實超過人的知識所能測度(弗三19)。亞當和夏娃違背神,神仍然讓他們繁衍後代,成為人類的始祖;大衛王淫人妻子,殺其丈夫,神仍然原諒悔改了的大衛使他作以色列的王;約拿先知公然抗命,神仍然管教約拿;猶大出賣主耶穌,耶穌仍然為他洗腳;彼得三次不認主,主耶穌仍然三次表示「我認識你」;保羅殘害基督徒,神仍然呼召他作外邦人的使徒。「大多數人都不願為一個義人犠牲性命,儘管有人可能願意為一個大好人而死;然而,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,神就差遣基督為我們捨命,顯明了他對我們的大愛。」(羅五7-8,新普及譯本)

捨己是很難的,為救敵人、仇人而犠牲性命更是難上加難。耶穌基督為了救我們這群無助的罪人而釘身十架,祂的大愛在此就表露無遺了。在變幻莫測的人生,知道神愛不變,得着這不變的大愛,是何等蒙福!

 

陳啟興牧師
2018年11月19日

效法基督

若我們常常能「做我喜歡的事情」,就快活到不得了。若您鍾情日本食物,能常常吃日式放題,開心死了;若您喜歡看韓劇或玩電競,能隨時隨地「煲」韓劇或打機,毫無限制騷擾,開心死了。隨心所欲,誠一樂也!能「做我喜歡的事情」,其實是很多人的人生追求。再進一步,若我們能「不做我不喜歡的事情」,開心指數必定「爆燈」!若上司吩咐您明天交報告,您說:「我不想做!」上司就叫其他同事做,爽不爽?若您下班回家,已疲累不堪,配偶叫您幫兒女温習或做家務,您說:「我不想做!」配偶就毫無怨言地完成一切,還替您斟茶按摩,爽不爽?不喜歡的事情,避之則吉,可免則免。能「不做我不喜歡的事情」,也是不少人的人生追求。

日光之下,我看見一種對信徒來說是極大的矛盾,基督信仰的核心精神是「做神喜歡的事情,不做神不喜歡的事情」,而非自我中心地「做我喜歡的事情,不做我不喜歡的事情」。我們的喜歡或慾望,不外乎是擁有錢、權、色,建立事業、愛情、美貎,與耶穌基督謙卑、順服、捨己的心腸有時背道而馳。我們的私慾與神的旨意抵觸交戰,卻往往是私慾勝出,難怪保羅也慨嘆:「我真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必死的身體呢?」(羅七24)若只「做我喜歡的事情,不做我不喜歡的事情」,表面很爽,但內裏悲涼,因為與至善至美的神隔絶了。有何出路?

若我們肯將「我」改為「神」,就成為「做神喜歡的事情,不做神不喜歡的事情」。我們生命的王座讓神登位,這是唯一出路,雖不容易,卻不複雜。當「我」越來越似「神」,就越來越能是神所是、非神所非。說穿了,就是一生效法基督,也藉着一些效法基督的人的榜樣去效法基督,好像保羅說:「你們該效法我,像我效法基督一樣。」(林前十一1)保羅一生的心志是效法基督、傳揚基督並督促別人跟隨基督,可謂保羅的「三督人生觀」。感謝神,靠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幫助我們竭力效法基督,就能救我們脫離這極大的矛盾,從「做我喜歡的事情,不做我不喜歡的事情」的自我中釋放出來,享受「做神喜歡的事情,不做神不喜歡的事情」的平安、喜樂和滿足了。

 

陳啟興牧師
2018年11月26日